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40号),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科函〔2021〕48号),《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消费〔2022〕68号),加快化妆品行业、香料香精行业品牌建设的进程,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,鼓励企业自主创新,积极引导消费,拉动消费升级,协会制定《化妆品及香料香精升级创新入围产品管理办法》(试行),并于2023年8月15日发布“关于开展化妆品及香料香精升级创新入围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”。
自通知发出以来,得到了行业的积极响应并收到部分产品的申报资料。按照《化妆品及香料香精升级创新入围产品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规定,经专家组审评,共有55项产品入围。其中,化妆品升级产品26项,化妆品创新产品13项,香料香精升级产品9项,香料香精创新产品7项,建议产品名单详见附件。
现予以公示,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20日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产品和生产企业持有异议的,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协会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、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公正地处理异议,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;以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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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